長者綜援撤障礙 「衰仔紙」初五起取消

星島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04:10 2017-01-26
發佈時間:03:00 2017-01-26

  (星島日報報道)社會福利署昨宣布由下周三(二月一日)年初五起,率先落實《施政報告》中提及取消「衰仔紙」措施,比原定三月推行的時間表提早一個月。此後長者申請綜援,就不用親屬提交俗稱「衰仔紙」的沒有提供經濟援助聲明,消除申請長者綜援的一項障礙。有長者服務組織指,現時有意申請綜援的長者中,兩至三成或因未能取得「衰仔紙」而卻步,相信可受惠於此措施。

  現時六十歲以上的長者,如希望申請長者綜援時,需有如子女等親屬提交聲明,表明不會向長者提供經濟援助,故該聲明亦俗稱「衰仔紙」。但因部分長者未必能獲親屬作此聲明,而無法取得援助,因此「衰仔紙」安排多年來備受詬病,一直有呼聲要求取消。特首梁振英在上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終提出將會取消此安排,並原定於三月實施。

  不過,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上周表示,由於此是行政措施,故相信可提早落實。社會福利署昨日就公布,由下周三(二月一日,年初五)起,取消獨立申請綜援長者的親屬,須就他們有否向長者提供經濟援助提交聲明的安排,此後有關資料只須由長者申請人提交。

  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副總幹事余嘉龍表示,粗略估計現時每一百名有意申請綜援的非與親屬居住的長者中,有近兩至三成人都因無法取得「衰仔紙」而未能申請。他解釋這或與傳統觀念,長者會難以啟齒叫子女簽署「衰仔紙」。另一方面,子女亦可能覺得「無面」或不想放棄供養長者及父母的免稅額,而不簽署有關聲明。

  余指出,亦有情況如長者被子女虐待而搬走,但希望申請綜援時無法找到簽署人,亦不能申請。雖然社署署長可以作出豁免,不過獲得豁免的個案不算多。他認為是項措施是來得太遲的「德政」,有助沒有強積金、只能依靠生果金過活的長者,解決生活困難。

  而社聯總主任 (社會保障及就業)黃和平表示,樂施會幾年前一份調查指有四成合資格的長者,因種種原因而沒有申請綜援,當中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要親屬簽署「衰仔紙」。他指此安排本屬不合理,因其他綜援申請人毋須他人提交證明,但長者申請時,卻有此問題,新措施可減少長者申請障礙。此外,他亦指出長者仍然需要以家庭名義申請綜援,未能獨立申請,希望可繼續放寬此方面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