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俊屢改口供 控方質疑「講大話」為掩飾涉案身份

星島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03:00 2025-06-25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6-25 HKT

  2020年初醫院口岸爆炸案,昨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續盤問被告張家俊。張早前辯稱自己不知道同事Rachel的真實姓名,法官質疑張家俊身為公司技術總監,為何沒有檢視其身份證。張則改口稱Rachel和另一同事「大隻仔」只是偶爾為公司工作。
  控方質疑,為何張的公司在此情況下會向兩人提供手提電腦和車輛等設備。張辯稱他們是朋友關係,控方遂指,張家俊一直「講大話」,是為了避免與「ALPHA FORCE」的身份產生聯繫。
  8名被告依次為41歲何卓為、30歲裝修工李嘉濱、32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5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33歲文員楊怡斯、29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身為公司技術總監 不知下屬真名
  張家俊早前自辯時提到Rachel,曾稱其姓名是梁芷欣,後來張家俊承認他與Rachel曾相約2020年1月3日一起前往台灣,控方展示航空公司乘客名單,揭露航班上沒有乘客名為梁芷欣,張家俊才透露梁芷欣是Rachel的Facebook姓名,又稱當時不知道其真實姓名。
  法官陳仲衡昨關注,為何張家俊不知道同事的真實姓名,而且他自認是公司技術總監,為何沒有檢視過Rachel的身份證。張家俊則改口辯稱,公司沒有為Rachel和「大隻仔」供強積金,兩人與公司之間也沒有合約,形容兩人只是「幫我做嘢嘅人」,偶爾付款兩人編寫程式「當零用錢咁」。
  控方質疑,為何張家俊的公司會向兩名偶爾為其工作的人士提供手提電腦及車輛等物品。張家俊則稱他們不止是員工,亦是朋友關係,控方遂指,張家俊一直改變證供是因為「講大話」,是為了避免與「ALPHA FORCE」的身份產生聯繫。對此,張家俊未有正面回應。
  控方續向張家俊展示1月26日凌晨、宏創方5樓的閉路電視片段,片中一名穿灰色外套、揹着灰色背囊的男子與何卓為一起走出升降機。控方指該外套在張家俊的私家車內被檢獲,其家中亦檢獲款式相同的灰色背囊,閉路電視亦拍攝到張家俊曾身穿該外套出入其住所地下大堂。
  張家俊否認宏創方閉路電視拍攝的男子是自己,表示該男子是「大隻仔」,辯稱兩人身上的外套帽子顏色不同,而自己背囊扣上了一個交易加密貨幣用的白色硬件錢包,與閉路電視畫面中不同。
  控方又展示涉案Telegram群組訊息紀錄,群組曾討論透過虛擬貨幣籌集資金,成員「Bee」則發送白色硬件錢包的相片。張家俊否認「Bee」是他,又稱該硬件錢包可能屬於「大隻仔」或公司老闆,自己當初順道替兩人購買。
  案件編號:HCCC18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