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修生首考文憑試須交特殊報考申請

星島日報-教育
更新時間:03:00 2025-06-20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6-20 HKT

  近年應考香港中學文憑試(DSE)的自修生呈升勢,早前更有內地教育機構安排學生以自修生身份報考文憑試時被拒絕,一度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考試及評核局錯誤解讀《考試規則》。新學年將至,考評局昨日公布最新版本的《考試規則》,由明年文憑試起,未曾應考文憑試或在考試年份1月1日不足19歲者,如欲以自修生身份應考,須向考評局提交特殊報考申請。考評局亦將推出網上平台,讓申請人提交資料及證明文件,以供審核。

翻查資料,深圳國際課程中心去年9月為62名學生申請以自修生身份報考今年文憑試,當中29人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其後曾被考評局拒絕62人的報考申請,中心遂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考評局錯誤解讀《考試規則》。約一個月後,該中心指62人中,有59人獲准註冊為文憑試自修生,並撤回司法覆核。考評局當時強調是沿用現行的準則審批考生申請,但鑑於近年香港境外以自修生身份報考文憑試的個案增加,局方將不時檢視相關申請流程,按需要加強核查和把關。
去年曾遭入稟司法覆核
  事隔近半年,考評局昨日公布2026至2028年文憑試的最新《考試規則》。本報對比現行及經修訂的考試規則,其主要修訂部分為有關擬以自修生報考文憑試的要求。
  在現行規定下,只要是曾應考文憑試或其相等考試、在考試年份1月1日時已足19歲、或於考試前一年已修畢或正在修讀由考評局決定為等同中六的課程者,均可以自修生身份參加文憑試。惟在昨日公布的修訂後,考評局列明只有曾應考文憑試,或在考試年份1月1日足19歲者可直接以自修生身份應考,其餘均須遞交特殊報考申請。考評局日後亦將推出網上平台,供申請人提交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
  新修訂的考試規則下,欲以自修生報考者須曾應考相等於文憑試的公開考試,或於考試前一年已修畢或正修讀等同中六的非文憑試課程,而申請人有責任向考評局證明其符合申請條件,考評局亦詳細闡明相關要求。
按個別情況考慮申請
  在不限制特殊報考申請條件的一般性,以及考評局按個別情況考慮每宗申請之酌情權的原則下,聲稱曾應考相等於文憑試的公開考試之人士,除須證明其能於該考試達至適當程度,並由其就讀學校或相關考試機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更可能要提供文件證明其就讀學校已獲官方認可,開辦考評局決定為等同高中程度的課程。
  至於聲稱於考試前一年已修畢或正修讀等同中六的非文憑試課程者,亦須由相關學校提供證明文件,包括證明該校已獲得相關官方部門的認可,開辦考評局決定為等同高中程度的課程。未能符合這兩項特殊報考申請條件的個案,考評局將酌情個別考慮。考評局亦強調,考評局有權不時要求申請人或其就讀學校提供額外文件、證明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