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他奶前經理詐190萬入獄33月
發佈時間:03:00 2025-06-11 HKT

飲品公司前經理於外判多張戶外廣告定單時,隱瞞他所操控的服務供應商,詐騙公司約190萬元,以及串謀下屬以虛假報價單及巡查報告誤導公司。他經審訊後被裁定欺詐等3罪罪成,昨日被判入獄33個月,法庭另頒令充公他犯罪得益共60萬元。同案女下屬因坦白認罪,被判入獄9個月,准以緩刑2年。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徐綺薇判刑時指,41歲被告陳永峰違反誠信,選擇製作虛假報價單及巡查報告,以掩飾私相授受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更牽連下屬。
徐官判刑時形容被告是事件的始作俑者。至於同案50歲被告姜梓萍,徐官指姜的證供具關鍵性,更成功將陳永峰入罪。徐官相信,姜盲從上司,若無上司陳永峰的指示和壓力,姜不會犯案,她在案中角色比陳永峰輕微,案中亦無個人得益。考慮到姜無案底以及求情等因素,徐官認為重犯機會低,有不判處即時監禁的空間,遂判囚9個月,緩刑2年。
辯方大律師求情指,男被告於2019年被捕至今已過了5年多的時間,期間他從未放棄自己和家庭,同時作出更生。辯方續指,男被告對審訊內容沒有重大爭議,節省了審訊時間。至於案中得益的60萬元,被告願意交出。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到男被告沒有案底,在事件中「有個教訓」而輕判。
辯方大律師形容女被告姜梓萍「頭腦簡單」,犯案並非為獲益,而是出於盲目服從。希望法庭考慮女被告坦白認罪,並且盡力協助控方。
指示女友公司承接廣告
案情指,男被告擔任維他奶市場部經理期間,負責為採購組及戶外廣告組委聘服務供應商,而女被告負責協助陳索取供應商報價單。維他奶員工手冊訂明,必須向公司申報潛在利益衝突,並在參與相關業務前索取書面批准。廉署調查發現,男被告於2016年1月指示女友開設Why Creative Graphic Design House(WCG)以承接維他奶的相關工作。WCG由男被告操控,但他從未申報相關權益。
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初期間,男被告把39項總值約190萬元的維他奶戶外廣告採購定單判予WCG,其後獲得當中逾60萬元利潤。此外,他亦擅自批出向一間服務供應商支付月費3.6萬元,訛稱安排巡查維他奶戶外廣告。當維他奶索取相關報價單及巡查報告時,男被告串謀下屬捏造30份報價單,以誤導維他奶有關定單的採購符合公司規定,2人另捏造38份巡查報告,誤導維他奶相關服務供應商已於指定時段內完成相關檢查。案件編號:DCCC 34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