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處長被指管理不善 「盡咗力用我有嘅時間去做」

星島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03:00 2025-06-0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6-07 HKT

  2012年國慶日晚上,120多名港燈員工及親友乘搭「南丫四號」出海觀賞煙花,後遭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沉沒,39人數分鐘內葬身大海。時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坦言,應該在船隻最後檢驗以及在傾斜測試中檢查水密裝置。時任海事處處長廖漢波被質疑沒做好領導工作,並稱「盡咗力,用我有嘅時間去做」。
  廖漢波指,他同意在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中,海事處發現有許多問題,而驗船步驟亦有許多地方須改善。代表遇難者家屬的大律師譚俊傑續就運房局對海事處的調查報告提問,廖同意本地船舶安全組的部門文化問題較明顯,但表示業界會反映「其他部門做得好」,廖否認海事處沒有改善管理文化、內部溝通及監察機制的問題,強調一直有與運房局溝通,改善「各自為政」、做事缺乏全面看法、整體驗船培訓不足等的問題。
蘇平治指應檢查水密裝置
  於2016年因指示下屬不執行有關救生衣的新例,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的時任助理處長蘇平治供稱,新船檢驗時同事會對照圖則檢查,「圖則有(水密)門就有,冇就冇」。蘇認同新船檢驗的驗船督察有責任在見到通道口時,作出合理疑問,惟他稱船廠和船東均有責任,「佢(船廠)要跟圖做」。
  研訊主任續指,早前時任高級驗船督察馮偉文稱,因當時只負責結構檢查,故不須理會通道口有否安裝水密門。蘇表示若如馮所說,船隻在建造階段,水密裝置必會在最後檢驗時作檢查,尤其是在傾斜測試中,他覺得馮的說法「可能合理」。至於年檢的最後檢驗時須否分開甲板上或下的水密裝置,蘇稱「完全講唔到當時做法」,但根據遠洋船的經驗會全部檢查。
  蘇接受家屬方提問表示,船東亦有責任,要在收船時檢查船隻,「好似收樓咁」。他又指「船東日日對住隻船」,須確保船隻長期合乎法例,如果不懂得看圖則,可以找專業人士幫忙。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