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擬修例禁過馬路時用手機 違例罰款300元

星島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03:00 2025-06-0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6-07 HKT

  不少人過馬路時仍低頭玩手機,容易造成交通安全問題。澳門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繼續審議修改道路交通法案,包括新增條文倡明確禁止行人過馬路時操作或觀看手提電話,違者罰款300元。香港行會成員、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認為,如果本港參考澳門的做法,估計社會反應很大,執行上亦有一定困難,強調現時以勸喻方式不見得失效。立法會議員梁熙建議本港先做好加強道路安全教育工作。
湯家驊︰本港現有方式不見得失效
  據澳門媒體報道,澳門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在會後表示,當地法律規定行人過馬路時,需注意來車距離及車速,並在安全情況下盡快過馬路;修改法案的新文本增加條文,明確禁止行人過馬路時操作或觀看手提電話。會上亦討論輪椅只應供行動不便人士使用,不得搭載他人。李提到,最初文本建議單車駕駛者需佩戴頭盔,經聽取意見後刪除,而電單車駕駛者則需佩戴符合標準的頭盔。
  翻查資料,現時中國有多個省份已推行有關罰款,包括河南、福建,當中河南早於2022年11月立法禁止行人「低頭玩手機」過馬路,違者最高可罰款200元人民幣。福建廈門2023年8月起亦實施《廈門經濟特區斑馬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行人過馬路應當在斑馬線內盡快通過,不得坐臥、停留、嬉鬧、瀏覽電子設備或者從事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違反規定,妨礙車輛合法通行的,將處以警告或50元人民幣罰款。
  不過,湯家驊認為本港若參考澳門的做法,相信社會反應會很大,執行上亦有一定困難,強調現時以勸喻方式不見得失效。
  梁熙表示,理解部分地方引入過馬路看手機的罰款,明白是以交通安全、行人安全的角度出發,但香港如引入不同法例,應先作深入研究和諮詢,他建議先做好加強道路安全教育工作,並研究數據,包括香港因行人用手機而引致交通意外的數字及趨勢。他分析,澳門此建議將引起社會很大爭議,應是最後手段,且目前亦不是合適時機。
梁熙:建議先做好道路安全教育工作
  立法會議員林振昇亦強調,影響民生的政策必須經過社會討論才可推行,除非有數據能清楚說明交通意外大多是由手機造成,否則香港毋須刻意去做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