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驗船督察作供 未帶圖則「目視觀察」水密艙壁
發佈時間:03:00 2025-05-22 HKT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昨進入第12日研訊。時任驗船督察憶述對舵機房和油箱房之間的開口無印象,假設「計數嘅同事已經計好咗」而認為中間不用安裝水密門,亦不同意驗船時有失誤。另一名退休驗船督察供稱「跟師傅」做法,在為「南丫四號」做年檢時不用檢查甲板以下的水密裝置。曾為「南丫四號」新船發牌前進行過3次檢驗的驗船督察因身體狀況無法出庭,其書面供詞提到,在最後檢查時須檢查水密裝置有否滲漏,惟不會再檢查結構。
時任驗船督察周兆鵬供稱,在2011年為「南丫四號」做過2年一度的檢驗,當時「假設佢無變動過」亦沒有帶備圖則。雖有留意過船隻的水密艙壁,惟僅「用目視觀察」,對舵機房與油箱房之間的開口「無印象」。他補充「假想當時計數嘅同事已經計好咗,係唔需要有一道門」。代表遇難者家屬的大律師譚俊傑向周引述年檢要求帶備圖則,若他有閱讀過「南丫四號」的圖則,或會知道兩艙之間要設水密門,他回應「就咁睇覺得似係」,惟他不同意存在失誤。
對舵機房油箱房開口「無印象」
時任合約驗船督察周安國憶述,在2007年為「南丫四號」做過4年一度的最後檢查,其間需要檢查船隻的水密裝置。惟他僅檢查甲板以上的水密裝置,甲板以下的水密裝置則沒有理會,補充「唔係我哋階段去睇,造新船嘅時候應該睇咗」。大律師譚俊傑質疑原因時,他回應「嗰時新入行,都係問同事」,譚續指出海事處的文件「字面」沒有分甲板上或下的水密裝置,他指當時是「跟師傅」的指示。
時任驗船督察陳兆興透露,在1999年負責「南丫四號」在4年檢時的「未完成」項目,當日因「無呢個要求」而沒有帶備圖則。他明言因非職責所在而不會留意兩艙之間是否有開口及圍板的高度。在2000年「南丫四號」年檢指引「無要求入船艙」,亦因「我嘅工作範圍唔包括」而沒有檢驗水密裝置,僅負責檢查船殼外部,他解釋水密裝置理應在最後檢查時進行檢驗。
死因研訊主任在庭上讀出時任高級驗船督察余極全的書面供詞,內容指余在1995年至1996年間曾為「南丫四號」在新船發牌前進行過3次檢驗。在1995年僅負責檢驗材料,不用進入船體而沒有帶備圖則。其後另一名驗船督察曾在檢驗「南丫四號」的船體時,發現數項「未完成」的項目,因此他需要在1996年1月為「南丫四號」跟進及檢查相關的項目。
余提及這次有進入船體內部及舵機房,惟認為僅是跟進有問題的項目,而非檢查舵機房及油箱房之間的艙壁結構,才沒有帶備圖則。在同年2月,他為「南丫四號」進行最後檢查,其間檢驗了安全設備、救生設備及座椅等,他認為在檢查新船的船艙結構時,會由驗船督察手持構造圖進行水密裝置核對,且水密裝置理應在最後檢查時測試,同事一般不會複檢已檢驗的項目,亦不會再次檢查水密門位置及核對圖則。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