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紀律聆訊程序簡化 政府研賦權部門施懲罰

星島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03:00 2025-05-1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5-11 HKT

  政府建議優化公務員紀律機制,包括簡化紀律程序以縮短所需時間、擴大停職涵蓋的範圍等。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在處理公務員紀律聆訊時,相關部門將被賦予權力對涉事公務員施加懲罰,毋須等待法院文件或判詞,相信可縮短約一個月的紀律聆訊處理時間。
處理時間料縮減1個月
  楊何蓓茵昨出席電台節目表示,一般需要採取正式紀律行動的屬較嚴重個案,當中8成個案,需進行包括調查後作正式聆訊及取得報告,而其中8成個案就於9個月內完成。至於處理較快個案,如受刑事罪行被判罪成,約超過9成個案會於3個月內完成。當中有少數個案可能所需時間較長,包括員工不合作,認為在修例後,相關部門將被賦予權力施加懲罰,毋須等待法院文件或判辭,相信處理時間可縮減1個月。
  政府已提出削減經常開支及公務員編制,楊何蓓茵表示,已持續要求各部門及政策局審視人手,做好人手規劃,達到「可減則減」,惟目前部分部門人手不足,導致增加職位的情況出現,如公務員事務局轄下公務員學院需增聘人手以推行培訓,強調大前提是服務不受影響,每個部門可按實際人手需求,削減多於或少於目標的崗位。
  另外,楊何蓓茵在節目後表示,當局希望部分削減的職位可由科技代替,以提高效率,現正探討可利用人工智能的工作,例如統計處正利用人工智能進行過往主要由人手做的核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