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萬宗強制驗窗逾期 恐成都市「致命」隱患

更新時間:03:00 2025-05-0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5-01 HKT

  屋宇署早前被申訴專員公署揭發,多年來遺漏處理由勞工處轉介、涉違反職安建的定罪個案;據悉引起特首李家超不滿,且正考慮推出「部門主管問責制」。事隔不足一個月,最新一份《審計報告》再揭發屋宇署在「強制驗窗計劃」上存在管理問題,7年間有逾2.6萬份驗窗令在發出後「未獲遵從」,當中逾4成逾期3年仍未遵辦,最長的個案更達11.6年。同期錄得的445宗樓宇墮窗事故中,有66%個案未被列入「墮窗風險較高」樓宇;131宗個案在事發前,已送達強制驗窗計劃法定通知,但當中25宗在事發前未獲遵從。審計署認為,屋宇署在執法效率上有可改善之處。
「強制驗窗計劃」在2012年6月底全面實施,截至去年年底已覆蓋27168幢樓宇,當中約1.3萬幢樓已獲發法定通知。《審計報告》提及,雖然屋宇署有機制揀選潛在風險較高的樓宇為「目標樓宇」,包括針對在一年前曾發生墮窗事故或整體窗戶欠妥、失修的樓宇,優先發出強制驗窗法定通知。但經審查2017年至2024年相關揀選工作後,報告揭單在前年和去年,便有31幢樓宇在一年前曾發生墮窗事故,但未被列入「目標樓宇」;且去年483幢在目標名單內的樓宇,實際風險評分介乎25至65分,但有372幢評分更高、即風險更大的樓宇反被剔除。
66%墮窗事故樓宇未列風險高
  另由2017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間,屋宇署錄得445宗樓宇墮窗事故,當中6宗造成1死7傷。審計署發現,有295宗個案在事發時,未被屋宇署的樓宇揀選機制揀選。審計署認為,樓宇墮窗事故的統計數字,或有助屋宇署識別墮窗風險較高的樓宇,屋宇署需就樓宇墮窗事故的統計數字進行分析,以期進一步改善該署就發出強制驗窗計劃法定通知的樓宇揀選機制。
  對此,屋宇署解釋指目標名單會優先揀選「從未驗窗或驗樓」的樓宇;即使樓宇曾有墮窗紀錄而收到通知,也會考慮遵從情況和事故成因後,才決定要否納入名單。不過審計署發現,屋宇署沒有將這些準則納入計劃的樓宇揀選準則,亦無告知選取樓宇委員會相關準則。
轉介檢控平均每宗需時2.4年
  報告亦發現,截至去年底,有26647份強制驗窗計劃法定通知仍未獲遵從,屋宇署已就其中21672份法定通知向所涉的業主發出警告信,惟89%由法定通知在遵辦限期起計逾一個月才發出,未達到屋宇署指引訂明的目標時間。至於3320宗可供檢控個案中,只有16%已轉介到快速檢控小組,平均每宗轉介需時2.4年。
  審計署建議,屋宇署根據指引中訂明的目標時間,按時就未獲遵從的強制驗窗計劃法定通知向有關業主發出警告信和定額罰款通知書,並視乎情況把未繳款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個案轉介予法庭。屋宇署署長指,同意審計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