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辯屢改口圖以虛構口供博保釋 法官質疑作供意圖
發佈時間:03:00 2025-04-30 HKT

2020年初醫院口岸爆炸案,昨於高等法院續審。首被告何卓為第14天出庭自辯,他被捕後曾在警署錄影會面中,稱曾目擊次被告李嘉濱混合化學粉末。惟何昨供稱上述說法並非真確,而是他結合自己在涉案單位內看到裝載粉末的玻璃瓶,從而作出的推測,希望透過「講出啲推測嚟作為籌碼」,以換取警方給予保釋。案件本周五續審。
8名被告依次為41歲何卓為、30歲裝修工李嘉濱、32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4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33歲文員楊怡斯、29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推翻曾目擊李嘉濱「溝粉」說法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何卓為於2020年3月7日晚被捕,其後被帶到青衣警署進行警誡錄影會面。何卓為在錄影會面中途,曾問「講咗我係咪有機會保釋到?」。何卓為昨辯稱,有調查人員曾向他表示如果進行錄影會面,會考慮給予保釋。
法官陳仲衡提出關注,指當時警方已清楚表明「唔會因為你答唔答得到,而畀你保釋」。
何卓為在另一次錄影會面中,則稱曾看到李嘉濱在宏創方503室內「溝粉」。何卓為昨承認該說法並非真確,他只曾在單位內看見裝有粉末的玻璃瓶,因為希望獲得警方保釋,他故意把一些自己的所見所聞與警方出示的相片結合,「講出啲推測嚟作為籌碼」。
陳官關注,何卓為大可直接說只看到內有粉末的玻璃瓶。何卓為卻稱,當時已經說了很多事情,但警員看似不為所動。
另外,何在會面中否認自己與Telegram頻道「九十二籤」有關,並提及另一頻道「香港魔法研究學院」,稱該頻道疑有測試爆炸品的片段,可能與事件有關,而他並沒有見過該頻道營運者「但丁」,「純粹知道網上有個咁嘅人」,辯稱會面的說法屬虛構。
辯稱「記錯」案發時身在何處等供詞
針對錄影會面期間詳細交代的多項行蹤,例如2020年1月27日明愛醫院爆炸案發生前後自己身在何處、以及何時發現涉案的503室開始放有爆炸品等,何均辯稱「自己記錯」,企圖推翻供詞。
根據何卓為早前證供,他案發時想淡出「社運圈」,故安排「阿蛋」在Telegram假扮自己,並借手機給對方。何卓為昨承認會面中沒有向警方透露此事,畢竟「阿蛋」在他被潘書韻「起底」時有伸出援手。
何又曾在錄影會面中,聲稱向李嘉濱投訴在503室聞到濃烈汽油味。然而,何自辯期間則改口指,是向Rachel及「阿蛋」反映(而非李嘉濱),辯稱是為「配合警方」以獲准保釋。法官質疑何既然明知氣味與李嘉濱無關,為何卻仍在錄影會面中作出該指控。案件編號:HCCC18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