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涉串謀欺詐申終止聆訊

星島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03:00 2024-05-03
發佈時間:03:00 2024-05-03

  立法會前議員詹培忠及其子詹劍崙遭廉署檢控,指兩人在配售上巿公司可換股票據時,串謀他人隱瞞秘密「買殼」協議,詐騙該上市公司董事會、股東及聯交所,涉約4200萬元犯罪得益。詹氏父子否認兩項串謀欺詐罪,同案65歲女子否認「洗黑錢」罪,昨於區域法院受審。詹氏父子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詹培忠出庭供稱聆訊對其不公,稱自己2020年收到證監會信件指「無嘢指控」,沒有預料到廉署會插手,又稱中風致使行動不便「侵蝕我工作嘅精神同時間」。下周一裁決。
  被告為77歲詹培忠、52歲詹劍崙及65歲王蓓麗。詹氏父子昨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詹培忠昨接受控方盤問時,同意他在2016年10月曾接受證監會調查,亦在2018年與廉署進行會面。詹稱證監會在2020年3月5日已發信表明完成調查及不會起訴,而他在2016年中風以致行動不便,「侵蝕我工作嘅精神同時間」,證監會表示不會控告後,他便不怎麼理會及沒有保存相關資料紀錄,自言「掉以輕心」沒料到廉署「插手」。
稱沒預料廉署「插手」
  控方問起,詹培忠有否接觸過吳良好及邀請對方作證。詹培忠稱曾透過律師聯絡,惟遭對方婉拒,因吳是全國政協常委,工作繁忙。法官練錦鴻追問兩人是否朋友,有否私下問過。詹培忠承認自己有親自問過。
  詹培忠又稱自己賣股已遵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申報,毋須向上巿公司交代;控方未待案件審結便凍結他的東亞銀行戶口,亦使他無法得到正常審訊;加上同案被告48歲馬鐘鴻潛逃,辯方失去盤問馬的機會。
  辯方陳詞指,控方有計劃地延誤拘捕詹培忠,因不欲「打草驚蛇」。控方否認延誤,指案件涉及大量人物和文件,加上涉案被告是立法會前議員及其兒子,不是輕易的事。
  代表詹培忠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昨午陳詞時,指同案已潛逃的被告馬鐘鴻在2021年9月因非法入境而被入境處羈留,廉署仍未就本案拘捕詹培忠,直到法庭在同年11月19日處理馬的保釋申請,廉署當日才作出拘捕,這並非巧合。
  控方資深大律師譚耀豪陳詞指,案件涉及複雜的資金流向、大量交易及中港兩地因素,辯方未能證明控方有計劃延誤檢控。
  詹培忠及詹劍崙被控2項串謀欺詐罪,指兩人於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串謀馬及其他人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會和股東及聯交所,即隱瞞馬與兩人達成協議,馬向詹培忠支付2.1億元以控制70%至75%已發行股本;使亞洲資源董事會批准配售新股及配售可換股票據,增加全部已發行股本,促進上述非法協議的執行;相關可換股票據可換取的股份,佔當時已發行股本約566.67%;及虛假地表示董事或股東在該可換股票據協議並無重大權益。王被控「洗黑錢」罪,指她與馬在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明知仍處理4200萬元可公訴罪行得益。
  案件編號:DCCC 43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