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簽停留期倍增 人才簽擴至京滬

星島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03:00 2024-04-29
發佈時間:03:00 2024-04-29

  國家移民管理局昨日宣布推出多項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包括由今年5月6日起,赴港澳商務簽注停留期限由7日延長至14日;另外,內地往來港澳人才簽注的適用範圍,由大灣區城市擴展至北京和上海,憑有關人才證明於有效期內可多次赴香港及澳門,停留期不超過30天。特區政府表示,相關措施便利內地商貿人員訪港進行各項商務活動,有助加強香港作為國家的國際人才樞紐和大灣區人才門戶的獨特角色。

內地赴港澳人才簽注自去年2月20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特區政府指,截至今年4月中已有超過1.8萬人次持人才簽注以訪客身份進入香港;擴展人才簽注的適用範圍至北京和上海,有助吸引更多內地人才在香港匯聚交流。
  根據現行安排,內地居民如欲來港作商務訪問,需向內地當局申請商務簽注。特區政府表示,優化措施積極回應兩地商界的期盼,將持商務簽注人士每次入境香港的逗留期限由7日倍增至14日;內地當局亦宣布「全國通辦」措施將適用於商務簽注,申請人可於全國的相關單位辦理手續而不再受限於其戶籍或居住地;相關措施便利內地商貿人員訪港進行各項商務活動,促進兩地商貿人員往來。
「全國通辦」適用商務簽注
  另外,在新措施下除擴展適用範圍至北京和上海外,人才簽注的其他安排不變。符合內地當局訂定的資格的六類人才,包括傑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衞健人才、法律人才及其他人才,可以向內地當局申請有效期5年、3年或1年的人才簽注,在簽注有效期內多次往來香港,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30天。
  特區政府表示,在國家積極建設高水平人才高地,以及特區政府大力推動「南下、北上」雙向人才流動的背景下,優化措施與去年《施政報告》宣布便利香港註冊公司的外國人員申請兩年或以上的「北上」一簽多行簽證到內地的措施相輔相成,有助加強香港作為國家的國際人才樞紐和大灣區人才門戶的獨特角色。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新措施有助促進香港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促進雙向人才流動取得進一步的實質成果;他和團隊會與內地當局保持緊密溝通,繼續促進兩地人才的互聯互通。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指,特區政府非常歡迎亦感謝國家放寬商務人才簽注,形容對香港作為人才高地,以及吸引人才流動更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