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款內地戶口 對方即封鎖 網上兌換人民幣港人墮圈套失萬元

頭條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00:00 2023-05-08 HKT
發佈時間:00:00 2023-05-08 HKT
網上騙案千變萬化,除了網購騙案,兌換貨幣亦危機四伏。不少港人在內地使用電子錢包消費,但申請內地銀行的戶口不易,而留在電子錢包的人民幣,回港後不能退回香港的銀行戶口,於是光顧網上兌換服務,近日多名市民墮入圈套,他們被要求支付寶內的人民幣轉入內地一個戶口,以等候轉回港元,但轉款之後對方去如黃鶴,有受害人被騙去過萬元人民幣。
早前在深圳工作的陳先生,為了方便在內地消費,開設內地的支付寶帳戶,「內地人外出很少用現金,用電子錢包付款。」這帳戶只能在內地使用,而陳生已返回香港,很少北上,打算將支付寶帳戶內的1500元人民幣拿回,「我沒有內地銀行戶口,要光顧找換店,先將支付寶內款項轉到他們的內地銀行戶口,然後他們會兌換成港幣,再用轉數快入我的香港戶口。」陳說,以前很多找換店都提供這服務,現在買少見少,「我問了很多間找換店,他們說已沒有這服務,可能這些轉帳的金額普遍較細,找換店賺得不多,寧願不做。」
專頁有找換店牌照號碼
上月尾,陳在社交平台見到一個找換店專頁,WhatsApp聯絡對方,「他說可以幫手轉帳,給了我一個內地銀行戶口,叫我先把1500元轉入,收到後會轉帳1670港元給我。」陳有些猶豫,但見到專頁註明了海關的找換店牌照號碼,以為是正規網店,「我將錢轉到該內地戶口後,發現不妥,因對方突然刪除跟我的WhatsApp對話記錄,我在FB傳訊息給他,對方封鎖我,知道受騙。」陳到警署報案,探員對他說近來發生多宗類似騙案,不少人中招,「預了不能拿回錢,但不想再有人被騙。之後我在社交平台公開事件,才知道不少人曾經上當,有人被騙去過萬元人民幣。」

警方回覆指,於5月1日接獲一名姓郭男子報案,指透過互聯網上的找換店將人民幣兌換成港元,並將1500元人民幣轉帳到指定的國內銀行帳戶,惟找換店收款後未有按協議支付港幣,報案人懷疑受騙,於是到紅磡警署報案。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警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海關指,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如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海關稱,接獲相關舉報,立即跟進,如發現違例情况,會採取執法行動。

此外,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份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先向海關領取牌照,否則該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陳先生跟對方的對話記錄。
■陳先生跟對方的對話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