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漢檢拾狗屍內臟圖食用罪成 上訴遭高院駁回
更新時間:19:53 2022-05-18
發佈時間:19:53 2022-05-18
發佈時間:19:53 2022-05-18
70 歲退休老翁張顯明於2020 年取出遭車撞死的唐狗內臟回家食用,遭途人阻止,經審訊後被裁定企圖使用狗肉作食物罪成,判囚 5 天、緩刑一年。老翁早前不服定罪上訴,今被高院法官李運騰駁回。
李官在判詞指,本案主要爭議之一是狗隻內臟是否屬狗肉,法官按《貓狗規例》條文的定義,認為狗肉理應包括內臟,按照自然字面意思,即使涉案狗隻並非被「宰殺」,食用者亦會觸犯法例,裁定原審定罪正確、合乎公義。
案發於 2020 年 10 月 14 日在落馬洲青山公路的行人路,被途人發現他把一隻看似被車輛撞到的狗隻拉離車路,將狗隻的內臟拿出放入膠袋,途人見狀致電報警。
本報記者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
最Hit
樂悠咭八達通優惠|樂悠咭升級1功能 即免費領取$100八達通增值額 附3步登記教學
2024-05-03 11:44
內地女暴雨戰麥理浩徑!光腿上山2日1夜行山露營 遭野豬咬爛帳篷/搶食物/手機行山鞋報廢 網民:還好沒被雷劈
2024-05-03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