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就6.12向警方索償律政司提上訴 官擇日頒判詞
更新時間:14:17 2021-10-19 HKT
發佈時間:13:27 2021-10-19 HKT
發佈時間:13:27 2021-10-19 HKT


律政司早前以相關申索屬「瑣碎無聊或無理纏擾」為由,要求審裁處駁回申索,署理主任審裁官張志偉去年裁定警方有意圖使用催淚彈去達到威嚇,從而達到驅散的目的,相關行動是否構成侵害人身的事宜,並非毫無合理訴訟因由,故拒絕駁回申索。
梁偉文資深大律師代表律政司今到高等法院就上述決定進行上訴,指明襲擊是指某人作出某些行為,令人感受到非法武力,但認為警方放催淚彈與「襲擊」風馬牛不相及,而催淚氣體沒有「接觸」到吳,故不構成襲擊或毆打,認為本案在法律上沒有認可的合理訴訟因由。梁又認為吳純粹不滿警方的驅散行動,故別有用心以訴訟向警方施壓,濫用法庭程序,同時認為吳應改為申請司法覆核。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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