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例代辦消防改善工程後向業主收費 明年諮詢公眾

港聞
更新時間:17:06 2021-09-07 HKT
發佈時間:16:46 2021-09-07 HKT
舊樓消防安全問題備受關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計劃明年就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諮詢公眾和完成草擬法例,以授權消防處及屋宇署,代舊樓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後,再向業主收費,冀修例在後年審議並落實。

鄧炳強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表示,條例自2007年7月生效以來,已向8875幢目標樓宇發出超過30萬宗「消防安全指示」,接近4成已按指示遵辦進行改善或不用跟進,仍未遵辦的指示中,最長年期涉及13年。他強調,業主若刻意未有理會「消防安全指示」,會有罰則,當局會探討應否加強罰則阻嚇力。

鄧炳強又說,目前仍需要解決工程門檻、避免機制被濫用和追討工程費用等問題,冀明年就修例諮詢公眾和完成草擬法例,賦權消防處及屋宇署,冀後年審議並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