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上水掃黃搗無牌按摩院 50歲女子被捕
更新時間:19:51 2021-08-19 HKT
發佈時間:19:31 2021-08-19 HKT
發佈時間:19:31 2021-08-19 HKT


警方拘捕一名50歲姓曾本地女子,涉嫌「經營無牌按摩院」。該名被捕女子已被控以一項「經營無牌按摩院」罪,案件將於本月2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行動中,人員檢獲按摩床、按摩油及毛巾等證物。
根據香港法例第266章《按摩院條例》,任何人於任何時候經營、料理、管理、協助管理或無論以任何身分協助經營任何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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