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闖立會】男文員被控暴動闖立會 續准保釋押下周五再訊
更新時間:16:23 2020-12-10 HKT
發佈時間:16:10 2020-12-10 HKT
發佈時間:16:10 2020-12-10 HKT


范俊文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一號立法會綜合大樓,與黃家豪、羅樂生、何俊諺、畢慧芬、孫曉嵐、潘浩超、馬啟聰、王宗堯、沈鏡樂、劉頴匡、吳志勇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以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兩案將一併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
昨日高院頒佈的保釋條件包括晚上11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每周需到警署報到3次,其伴侶亦需提供1萬元人事擔保。
法庭記者:張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