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後人去世 前妻兩子與同居女友爭逾2億遺產
更新時間:17:29 2020-06-16 HKT
發佈時間:15:27 2020-06-16 HKT
發佈時間:15:27 2020-06-16 HKT


原告依次為林作為與林蔡惠英二人所生的長子林偉力,林作為前妻林蔡惠英,林作為與林蔡惠英的二兒子林偉健;被告為林作為的同居女友譚雪梅。林作為與林蔡惠英在1994年辦理離婚手續,林作為理應按法庭頒令向蔡全數支付3900萬元贍養費,但林作為未向蔡支付全數,而令離婚手續未完全完成。譚雪梅自1986年便與林作為展開同居生活,譚與林作為共育有2子1女。
泰林電器創辦人林球在1965年去世,林作為、其弟弟林作禮及其母親共同持有泰林佐敦旗艦店的業權,亦在旺角奶路臣街持有物業,物業估值逾5億港元,如物業成功放售,林作為則應享有三分之一。
被告方指林作為在1995年中風,並在1999年及2005年立下類似的遺囑,指明遺產只留給譚雪梅一人,原告方則質疑林作為當年的健康情況及行為能力,要求法庭頒令林在1987年訂立的遺囑才屬有效,而該1987的遺囑則指明遺產留給三名原告。
案件明續,辯方將傳召負責為林作為撰寫其1999年及2005年遺囑,並親自見證林作為簽署該兩份遺囑的甘鴻明律師。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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