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製炸彈案29歲男被告還押4月再訊 辯方指警農田檢炸藥卻無泥土
更新時間:22:47 2020-01-16 HKT
發佈時間:22:13 2020-01-16 HKT
發佈時間:22:13 2020-01-16 HKT


控方甫開庭即解釋要法庭配合晚上開庭,是因案件今日有飛躍性進展,指在被告黃偉然(29歲)住所外農田搜出烈性烈藥DNT,黃亦於錄影會面有招認,故趕於48小時內落案起訴。案件押後期間,警方將進行大量法證化驗,包括約100克的DNT、化學品、被告電腦等。
控方透露,警方於周二針對一個炸彈製造組織行動,期間檢獲硫磺粉、易燃化學品、卡式氣體等物品,遂拘捕黃。警方再於今日前往黃寓所外農田搜查,終搜出紅色膠袋,內有100克DNT,遂以同樣罪名拘捕黃氏一家。
辯方大律師陳偉彥批評警方於今日5點聲稱不會上庭,惟其後從傳媒口中得知事件,警方終承認。陳大狀指農村中找到上述物品屬正常,無證據證明用以製作炸彈。


報稱機械技工的黃偉然被控於今年1月16日在上水沙頭角路吳屋村附近製造爆炸品,即俗稱DNT的強力炸藥。
法庭記者:葉君怡





最H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