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再出招 追兩何文田業主印花稅連10倍罰款共561萬
更新時間:15:56 2019-02-14 HKT
發佈時間:11:39 2019-02-14 HKT
發佈時間:11:39 2019-02-14 HKT


被告分別為徐若婷和徐秋虹,2人於2013年1月17日簽訂買賣合約,以340萬元購入何文田太平道5號華欣閣一個單位。由於2人無作法定聲明,確認他們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以自己身分行事,他們須支付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即51萬元。印花稅署署長於前年2月至去年12月間3度要求2人交稅,但2人仍無採取任何行動。
據土地註冊處資料,2名被告於前年3月與新買家簽署臨時買賣協議,作價410萬元。
法庭記者:黃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