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術後中風】母自責簽紙 兄指醫生以「出街或被車撞」形容手術風險低
更新時間:09:20 2018-05-02 HKT
發佈時間:12:36 2018-05-01 HKT
發佈時間:12:36 2018-05-01 HKT


陳先生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不滿醫管局曾表示,早發現和遲發現對病人來說都是一樣。他批評,聯合醫院明顯有疏忽,說法完全推卸責任,因院方當時未能發現妹妹動脈出血,但轉院到伊利沙伯醫院經檢查才能發現。他又引述專家指,妹妹早上接受麻醉劑注射後,數小時後會逐步清醒,但妹妹術後昏迷指數一直無回升,醫護人員沒有警覺。而家人觀察到妹妹眼晴出現偏移,歪向一邊後,向姑娘詢問時,對方只解釋麻醉藥未過,但沒有諮詢醫生和記錄情況,認為沒有正視家屬觀察,錯失留意中風的徵兆。他希望,醫院會主動聯絡,約談責任及賠償問題。
與兒子一同接受訪問的陳太談及女兒情況時,哽咽稱醫管局高層將聯合醫院的疏忽說成沒有疏忽,自己簽了手術同意書,令責任好像落在自己身上,「係我一手搞成咁」、「佢哋無一回事」,對此難以釋懷。她說,女兒不能說話和自立,人生沒有意義和希望,要面對漫長的痛苦。
她在商台節目上也表示,女兒現時手腳不能活動,很想進食,但不能吞嚥。若日後神經線未能修復,可能終生不能進食。她說,女兒現時表面上心情開朗,但有時會不開心,曾傳訊息給哥哥說,如果不是住在油塘,便不會入住聯合醫院,亦不會有現時的情況。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事件中家人在手術的知情權似乎是不足,因為同類手術可以選擇在大腿落針,而非頸部,另外亦可以選擇效果較慢的類固醇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