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衝擊立會判服務令 3月21日處理律政司上訴覆核許可

港聞
更新時間:15:50 2018-02-08 HKT
發佈時間:15:44 2018-02-08 HKT
2014年6月立法會財委會開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規劃,包括社民連外務副主席黃浩銘在內的13名示威者,於會議期間以竹枝及雨傘撬立法會大樓大門、阻礙關門等,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處社會服務令。律政司指刑期過輕,向上訴庭要求覆核。上訴庭改判13名人即囚8至13個月。據悉、上訴庭將於3月21日,處理13人提出向終院上訴的許可。



法庭記者:徐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