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師爺監守自盜律師行拒賠客被追討 押10月審
更新時間:14:42 2017-08-31 HKT
發佈時間:14:35 2017-08-31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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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振忠楊嘉銘律師行前師爺莊鴻石涉處理物業買賣時監守自盜,一名客戶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稱莊在2016年時處理物業買賣時,沒有替客戶繳付65000元印花稅,而律師行的負責人鄭振忠表示不會繳付該筆印花稅款項,客戶須再自掏腰包繳付印花稅,案件將押後至10月31日再開審理。
法庭記者:李芷恩
法庭記者:李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