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入稟 要求頒令取消林鄭月娥參選特首資格

港聞
更新時間:12:36 2017-03-23 HKT
發佈時間:12:23 2017-03-23 HKT
「覆核王」郭卓堅今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取消特首選舉參選人林鄭月娥的參選資格,被告是總選舉主任黃思文。入稟狀透露,林鄭月娥於2004至2006年以英國國民身分在英國居留兩年,她被指違反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13條,不符合居港連續20年的條件。

郭卓堅庭外指總選舉主任理應在查證林鄭履歷表時,已知悉是否特合選舉資格,「佢去英國做官員,咁你都畀佢選,即係疏忽啦!」。「佢(林鄭)老公同仔都在英國住,仲買樓,除非搬龍門啦,咁我這無嘢講。」

法庭記者:方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