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課時增至51小時 涵蓋中學4科目
更新時間:02:50 2017-01-17 HKT
發佈時間:23:07 2017-01-16 HKT
發佈時間:23:07 2017-01-16 HKT

教育局更新《中學教育課程指引》,最終諮詢文件披露,學校須預留共51小時教授《基本法》相關內容,涵蓋中史、生活與社會、歷史及地理四科。當局規定所有學校須於中史及生活與社會科,分別預留24及15小時教授《基本法》,即學校至少須預留39小時作《基本法》課時。
若學校未設生活與社會科,則須預留15小時,以當局正編寫的「憲法與《基本法》」單元教材施教,教材將於本年中推出。連同校本自決的初中地理及歷史科,預留課時更達51小時。
當局亦訂明中史科、生社科及歷史科,須涉及《基本法》序言及總則的相關主題。有關章節包括「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等條文。
諮詢文件列明學校須加強初中《基本法》教育,要求學生掌握「一國兩制」,並強化《基本法》於生活中的應用,培養學生法治、公平、民族認同、人權等價值觀。
若學校未設生活與社會科,則須預留15小時,以當局正編寫的「憲法與《基本法》」單元教材施教,教材將於本年中推出。連同校本自決的初中地理及歷史科,預留課時更達51小時。
當局亦訂明中史科、生社科及歷史科,須涉及《基本法》序言及總則的相關主題。有關章節包括「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等條文。
諮詢文件列明學校須加強初中《基本法》教育,要求學生掌握「一國兩制」,並強化《基本法》於生活中的應用,培養學生法治、公平、民族認同、人權等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