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襲囚友 加監3個月
更新時間:16:24 2017-01-16 HKT
發佈時間:13:58 2017-01-16 HKT
發佈時間:13:58 2017-01-16 HKT

因串謀販毒被判監30年並正在服刑的囚犯黃得煒(42歲),繼早前因推撞高級懲教主任而加監21日後,黃在獄中打傷另一名囚犯被控傷人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3個月,與其早前的監禁刑期分期執行。
辯方上呈由被告所撰的求情信,解釋被告非有意生事,因另一囚犯有意作出挑釁而感不忿,故用膠藥樽打對方頭部一下,之後雙方「拳來拳往」,惟另一事主不獲檢控,望裁判官判刑時考慮公平性。
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表示,信納被告是受到另一囚犯的挑釁及指罵才犯案,雙方糾纏後被告的傷勢亦較嚴重,惟被告出手不是出於自衛,鑑於被告認罪故將監禁刑期由4.5個月減至3個月。
控罪指,黃於前年9月1日在石壁監獄足球場內參與集體運動時,用一個白色膠藥瓶打另一名囚犯的頭部。
法庭記者:陳澔琳
辯方上呈由被告所撰的求情信,解釋被告非有意生事,因另一囚犯有意作出挑釁而感不忿,故用膠藥樽打對方頭部一下,之後雙方「拳來拳往」,惟另一事主不獲檢控,望裁判官判刑時考慮公平性。
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表示,信納被告是受到另一囚犯的挑釁及指罵才犯案,雙方糾纏後被告的傷勢亦較嚴重,惟被告出手不是出於自衛,鑑於被告認罪故將監禁刑期由4.5個月減至3個月。
控罪指,黃於前年9月1日在石壁監獄足球場內參與集體運動時,用一個白色膠藥瓶打另一名囚犯的頭部。
法庭記者:陳澔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