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申訴王 | 新婚夫婦 沙田租樓中伏 裝修破爛不堪 業主死撐係新

更新時間:17:00 2026-08-01 HKT
發佈時間:17:00 2026-08-01 HKT

因為租賃問題而出現糾紛十分常見。日前有對新婚夫婦,公開他們租住沙田一個單位的中伏事件,便引起熱議。事主A小姐(化名)後續向《星島申訴王》提供資料,指他們入住4個月以來,單位家電及設施接連損壞,求助業主對方卻死撐是新淨和剛維修過,裝不下去又轉為要求租客分擔維修費用,令事主大感無奈。

A小姐接受《星島申訴王》訪問時表示,當初在有限預算下、租住了沙田一個高層單位,主要看中它交通方便,由於欠缺經驗,入住前也沒有細緻地檢查屋內的設備。惟2月入住以來,二人發現單位內的家電、設施多次出現問題,例如門鎖突然卡住、無法正常出入,拆開發現鎖舌生鏽,但業主又死撐是新的;冷氣機吹出熱風,開啟數小時室內仍維持30度的高溫等,業主又死撐今年初才洗機和檢查過。

每當夫婦租客向業主投訴單位問題時,對方以經常不在港、忙於幫小朋友複習考試內容等為由,對投訴愛理不理。有次女租客在半夜睡夢中,突然聽見單位窗戶「砰」一聲,驚見窗邊鐵框掉落,下雨時窗台更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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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租客攤分維修費 律師:應由業主負全責

她再次向業主投訴,反被質疑並非「自然損耗」,要求她一起承擔維修費,支付175元。但維修師傅上門處理後,直言窗柄鬆脫並非人為使用不當,而是拉釘不夠長。而事後她才發現,單位已屆強制驗窗計劃的年期,但業主仍沒安排專業人士上門驗窗,令她憂慮開窗安全,再聯絡業主,對方卻寸爆回覆說「我會找合法的師傅檢查,毋須租客操心。若果你對窗戶有任何額外要求,我不介意你自費找人檢查。若然你對單位的窗戶有任何疑慮擾憂,我都不介意你按合約、提早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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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文至今錄11萬次瀏覽,並引來不少網民留言、同情事主A小姐。不少網民指,單位內的問題本應由業主承擔維修費用,業主「要求夾錢」,並不符合一般租務常規。不過亦有網民指出,新婚夫婦租屋前沒有詳細檢查單位細節,亦應負上責任。

《星島申訴王》就事件向律師曹希聖查詢,他表示租約列明租住單位包含了家電,所以損壞都應由業主負責。至於窗戶問題,則影響視乎窗戶是否搖搖欲墜,或者繼續租住會否令租戶承擔刑事責任,倘若損壞程度沒有重大影響住屋安寧,不能因此要求提前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