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申诉王 | 新婚夫妇 沙田租楼中伏 装修破烂不堪 业主死撑系新

更新时间:17:00 2026-08-01 HKT
发布时间:17:00 2026-08-01 HKT

因为租赁问题而出现纠纷十分常见。日前有对新婚夫妇,公开他们租住沙田一个单位的中伏事件,便引起热议。事主A小姐(化名)后续向《星岛申诉王》提供资料,指他们入住4个月以来,单位家电及设施接连损坏,求助业主对方却死撑是新净和刚维修过,装不下去又转为要求租客分担维修费用,令事主大感无奈。

A小姐接受《星岛申诉王》访问时表示,当初在有限预算下、租住了沙田一个高层单位,主要看中它交通方便,由于欠缺经验,入住前也没有细致地检查屋内的设备。惟2月入住以来,二人发现单位内的家电、设施多次出现问题,例如门锁突然卡住、无法正常出入,拆开发现锁舌生锈,但业主又死撑是新的;冷气机吹出热风,开启数小时室内仍维持30度的高温等,业主又死撑今年初才洗机和检查过。

每当夫妇租客向业主投诉单位问题时,对方以经常不在港、忙于帮小朋友复习考试内容等为由,对投诉爱理不理。有次女租客在半夜睡梦中,突然听见单位窗户「砰」一声,惊见窗边铁框掉落,下雨时窗台更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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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租客摊分维修费 律师:应由业主负全责

她再次向业主投诉,反被质疑并非「自然损耗」,要求她一起承担维修费,支付175元。但维修师傅上门处理后,直言窗柄松脱并非人为使用不当,而是拉钉不够长。而事后她才发现,单位已届强制验窗计划的年期,但业主仍没安排专业人士上门验窗,令她忧虑开窗安全,再联络业主,对方却寸爆回复说「我会找合法的师傅检查,毋须租客操心。若果你对窗户有任何额外要求,我不介意你自费找人检查。若然你对单位的窗户有任何疑虑扰忧,我都不介意你按合约、提早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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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文至今录11万次浏览,并引来不少网民留言、同情事主A小姐。不少网民指,单位内的问题本应由业主承担维修费用,业主「要求夹钱」,并不符合一般租务常规。不过亦有网民指出,新婚夫妇租屋前没有详细检查单位细节,亦应负上责任。

《星岛申诉王》就事件向律师曹希圣查询,他表示租约列明租住单位包含了家电,所以损坏都应由业主负责。至于窗户问题,则影响视乎窗户是否摇摇欲坠,或者继续租住会否令租户承担刑事责任,倘若损坏程度没有重大影响住屋安宁,不能因此要求提前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