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Ocamp性侵案|被告非禮強姦等5罪成 判囚7年零1周 兼職康文署救生員的教大男學生3年前在大學迎新營等地非禮、強姦及偷窺共5名女子,在錄影會面中稱強姦女事主享受性交過程,又否認非禮,「我以前拍拖嘅女仔都係靚女,唔需要非禮啲咁普通嘅女仔」。男學生早前受審後被陪審團裁定3項非禮罪、1項強姦罪及1項窺淫罪罪成。法官杜麗冰今早於高等法院判刑指被告犯案沒有使用武力或威嚇,沒有加刑因素,判處監禁7年零1周。 現年31歲男被告Y.L.H.被控3項非禮罪、1項強姦罪 港聞 5小時前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