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amp性侵案|被告非禮強姦等5罪成 判囚7年零1周

更新時間:10:07 2026-10-09 HKT
發佈時間:10:07 2026-10-09 HKT

兼職康文署救生員的教大男學生3年前在大學迎新營等地非禮、強姦及偷窺共5名女子,在錄影會面中稱強姦女事主享受性交過程,又否認非禮,「我以前拍拖嘅女仔都係靚女,唔需要非禮啲咁普通嘅女仔」。男學生早前受審後被陪審團裁定3項非禮罪、1項強姦罪及1項窺淫罪罪成。法官杜麗冰今早於高等法院判刑指被告犯案沒有使用武力或威嚇,沒有加刑因素,判處監禁7年零1周。

現年31歲男被告Y.L.H.被控3項非禮罪、1項強姦罪及1項窺淫罪,被控於2023年1月13日在黃大仙飛鵝山非禮女子A、2023年7月23日在元朗保良局賽馬會大棠渡假村某房間強姦女子B、2023年8月23日在新界某路邊私家車內非禮女子C、2023年8月27日在新界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梁紹榮度假村某房間非禮女子D、2023年8月28日在新界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梁紹榮度假村某室,暗中觀察女子E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行為。

女事主A指被告在車上對她上下其手,強行要求A幫忙手淫。女事主B在紅十字會聯校迎新營玩啤牌及飲酒時,被告突然捉住B手觸摸勃起下體,不顧B反抗下強行性交。女事主C在被告車上遭摸大腿及隔衣磨擦下體等。女事主D參加教大迎新營時遭被告掐膊頭、掃大腿等。女事主E參加教大迎新營時在浴室洗澡,惟浴室門鎖未能正常鎖門,被告突然衝入浴室拉開浴簾,目睹她裸體後離開浴室。

案件編號:HCCC153/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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