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判囚10年 李桂華斥挾洋自重徒勞無功 望黃之鋒獄中反省己過

更新時間:14:02 2026-11-05 HKT
發佈時間:14:02 2026-11-05 HKT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串謀前黨友羅冠聰等,游說外國官員呼籲制裁,早前承認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早於高等法院被判監禁10年。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江學禮及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今到庭旁聽,判刑後李桂華於庭外指黃之鋒等希望脅洋自重,試圖以制裁手段令港府屈服,顯然徒勞無功,「被判重刑呢,絕對呢,大家都唔想㗎」,希望黃之鋒在獄中好好反省對自己、對國家、對香港做過的壞事錯事。

指黃18歲起犯案纍纍 脅洋自重只是徒勞無功

李桂華歡迎法庭判刑,指黃之鋒及其黨羽希望脅洋自重,試圖以制裁手段令港府屈服,顯然徒勞無功,惟仍強調對於2014年非法佔中及2019年黑暴,黃之鋒難辭其咎。李桂華提到黃之鋒未成年時已參與社運,18歲起犯案纍纍,包括2項《香港國安法》及多項集結相關罪行,其中2019年6月21日包圍警總案,黃之鋒因組織及煽惑他人被控,再加上藐視法庭罪行,可見其不懂或不願意守法,連法庭也不放在眼內。李桂華衷心希望黃之鋒在獄內服刑時,好好反省其對自己、對國家、對香港做過的壞事錯事,抓緊機會培養守法精神,好好認識國家。

23歲起還押 為本案服刑期滿或已40歲

黃之鋒由23歲起還押,服畢本案刑期或須服刑至40歲,李桂華回應指應從問題根源審視,正如法官所言本案十分嚴重,黃之鋒能接觸到外國政要或有影響力人士,造成實際影響,而案發正值2019、2020年香港動盪不安時期,「所以呢,被判重刑呢,絕對呢,大家都唔想㗎,咩原因呢?因為佢係真係做咗呢啲咁嘅事情出來」。李桂華需與律政司商討刑期,惟個人認為刑期恰當。

稱無將黃之鋒視作敵人 

本案將早至2016年的背景資料納入案情,李桂華指根據法官說法,上述資料對本案背景有作用,而且專業法官不會納入量刑。本案案發於2020年,李桂華交代警方2023年方根據情報開始調查本案,2年內索取律政司指示再提控,「其實時間係合適㗎,並冇任何拖延」。黃之鋒求情信中曾提到被捕時遭國安警稱為「敵人」,李桂華稱個人不會視黃之鋒為「敵人」,但黃之鋒干犯罪行,成為罪犯,警方有需要糾正情況。至於黃之鋒紀錄片近日備受矚目,李桂華關注其是否具有煽動性內容,暫時無法公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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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劍虹提早獲釋 更生屬懲教工作

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中,前壹傳媒行政總裁、《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已經提早獲釋,早前參加懲教署舉辦的深圳參觀活動,接受鳳凰衛視電視訪問,李桂華指出不同執法部門各司其職,警方負責拘捕檢控,更生則屬懲教署工作,從傳媒片段可見更生情況「相當之好」。

呼籲潛逃者羅冠聰盡快回港自首

羅冠聰涉案,目前潛逃海外,李桂華交代警方自2023年起公開通緝羅冠聰,罪名分別為顛覆國家政權及勾結外國勢力,翌年被保安局列為指明潛逃者,本案案情與羅冠聰息息相關,呼籲對方盡快回港自首,面對司法程序,如有任何人與羅冠聰有經濟活動或商業往來或須負上刑責。

轉發羅冠聰文章者將面對警方執法風險

有傳媒問到如果有人轉發其文章或和應其建議,會否面對警方執法。李桂華認為不應製造恐懼,收到或轉發訊息不會馬上帶來問題,法律條文清晰,任何人即使收到訊息,如無意圖閱讀的話不用擔心誤墮法網,然而「如果你去send出去嘅時候呢,確實呢呢個風險係高咗一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