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專家指金屬鎚頭表面平滑 留下DNA一下可抹走

更新時間:14:30 2026-11-04 HKT
發佈時間:14:30 2026-11-04 HKT

28歲名媛蔡天鳳(Abby Choi)2023年2月疑遭殺害後肢解烹屍,蔡天鳳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前夫兄長鄺港傑否認謀殺罪。案件踏入第30日審訊,DNA專家證人續供稱,涉案圓頭鎚手柄上的DNA,與鄺港傑及鄺球的DNA不吻合,但與鄺港智的DNA完全吻合。專家證人舉例指,若某人只是「掂一掂」圓頭鎚,留下DNA的機會很低,但若某人用力緊握及揮動圓頭鎚,留下DNA的機會則更高。而若某人受襲並在金屬鎚頭上留下DNA,由於金屬鎚頭表面平滑,較易被沖走或抹走DNA,「抹一下已經可以抹走曬」。

圓頭鎚手柄有鄺港智DNA 

政府化驗所總化驗師衛永剛詳述,涉案圓頭鎚手柄上的DNA與3名被告的DNA作比對時,發現與鄺港傑及鄺球的DNA不吻合,但與鄺港智的DNA完全吻合,故可完全排除圓頭鎚手柄上的DNA屬鄺港傑及鄺球,並可確認圓頭鎚手柄上的DNA只屬於鄺港智,推斷鄺港智曾徒手抓涉案圓頭鎚手柄。而在26個DNA系統中只要有一個DNA系統不吻合,已可確認該DNA不屬該人。衛永剛另從涉案龍尾村單位內的棉被上DNA找出多於一人的混合DNA,從化驗結果確認棉被上有鄺港傑及鄺球2人的DNA。

緊握並揮動圓頭鎚留下DNA機會更高

控方關注,假設有人手持圓頭鎚的手柄大力及多次揮動時,是否可以留下該人的DNA。衛永剛回應指,當某人直接接觸圓頭鎚的手柄時,已可把DNA轉移到手柄上,如他手上有汗液或油脂,DNA則會更易轉移到手柄上。衛稱若某人只是「掂一掂」圓頭鎚,留下DNA的機會很低,但若某人用力緊握及揮動圓頭鎚,基於手上油脂、手與圓頭鎚的摩擦力度,留下DNA的機會則更高。

鎚頭上DNA未能確認是否來自蔡天鳳

衛永剛提及,圓頭鎚的金屬鎚頭呈人類DNA陽性反應,惟因「好少好少DNA揾得到,做唔到DNA分型測試」,故未能確認或剔除金屬鎚頭是否來自蔡天鳳。衛永剛補充,木柄表面不太平滑,會比表面平滑的金屬鎚頭,更易留下DNA。控方問及,若有人緊握圓頭鎚的木柄,用力揮動攻擊他人,襲擊者會否比受襲者更容易在圓頭鎚上留下DNA。衛永剛回應指,襲擊者及受襲者均會在圓頭鎚上留下DNA,但襲擊者的DNA會在圓頭鎚的木柄,受襲者的DNA在圓頭鎚的金屬鎚頭。

物品上DNA數量及質素受多項因素影響

衛永剛透露,若金屬鎚頭被水沖過或以布擦拭過,便可沖走或抹走金屬鎚頭上大部分甚至全部的DNA。衛稱「如果(圓頭鎚金屬頭)上面唔太多DNA,抹一下已經可以抹走曬」,確認當物品被沖洗或擦拭,便會影響物品上DNA的數量及質素。衛永剛確認物品上的DNA的數量及質素,受物品的表面物質、物品接觸時間、溫度、濕度、時間、力量、干擾程度所影響,而若物品被接觸並在一段時間後才進行DNA測試,「DNA好容易腐化」,故盡快提取DNA進行測試時,成功測試的機會更高。

控方舉例指,假設A兩星期前購買某物品,B在一星期前使用過該物品,衛永剛檢驗該物品時可否驗出A及B的DNA。衛永剛指理論上可以驗出A及B的DNA,但若他們沒有緊握過該物品,則未必會留下DNA。

DNA有機會二度轉移但實行困難

衛永剛接受辯方盤問時指,即使是30年前的血液,現時亦可成功驗出DNA。辯方指出,某人接觸不同物品時有機會二度轉移DNA,如A曾接觸物品1,B接觸物品1後接觸物品2,A的DNA會被間接轉移到物品2。衛永剛指:「二度轉移係有機會,但實際上係好難」,會受DNA數量、接觸程度、溫度、濕度、時間、摩擦力度等影響。

鄺港傑、鄺球、鄺港智同被控1項謀殺罪及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村屋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並在2023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於同地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三人否認謀殺罪,但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本案以英語進行,由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控方由外聘資深大律師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及吳希樂、檢控官尹培軒代表,鄺港傑由大律師Trevor Beel代表,鄺球由大律師戴偉奧(Oliver Davies)代表,鄺港智由大律師安華暉(Andrew Raffell) 代表。

案件編號:HCCC198/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 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