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妻子外遇 印裔男向妻女淋汽油威脅燒死全家 押11月判刑

更新時間:14:11 2026-10-28 HKT
發佈時間:14:11 2026-10-28 HKT

43歲印度裔男子因懷疑妻子與朋友外遇,在凌晨把汽油淋到妻子和9歲女兒身上,並手持打火機,威脅妻子承認外遇及稱會燒死全家,又向妻子頭部和面部施襲。印裔男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企圖縱火及企圖傷人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妻子外遇而情緒失控,事件源於家庭糾紛,被告無意對整棟大廈縱火。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11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事主創傷報告及被告背景報告。

凌晨時份淋氣油逼認外遇威脅燒死全家

被告G.R.,今承認1項企圖縱火及1項有意圖而企圖傷人罪。

案情指,被告與妻子Y和9歲女兒X在東涌某單位同住,但被告自2025年7月起懷疑Y有外遇,兩人感情生變及簽下自製的分居協議。縱使如此,他們一家仍住在同一單位,被告獨自睡在一間房,而X和Y則同睡在另一房間。2025年8月19日晚上,X和Y入睡後,凌晨時份聽到聲響,2人醒來後發現被告站在房間門口,他的衣服濕透及散發汽油味,並手持裝有液體的膠樽和打火機。

被告把樽內的透明液體淋向X和Y,並灑向睡房,液體散發出汽油味道,被告手持打火機及質問Y外遇一事。被告又擊打Y的頭部和面部6至7次,導致Y的面部腫脹和頸部擦傷,X嘗試保護Y,以致其手臂亦受傷。被告重複指控Y外遇,並指如果Y不承認,全家會一起死亡,惟被告嘗試點燃打火機不果。被告仍強逼Y承認外遇,出於恐懼,Y假裝承認外遇。被告冷靜下來後,讓X和Y去浴室清洗及清潔房間。

被告自首認淋汽油並襲擊妻子

被告在早上向Y表示會自首,但要求Y以後不再外遇。被告向警方承認,他手持打火機及把汽油淋向X和Y,威脅會燒死全家,他亦襲擊了Y的頭部和頸部。

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承認犯案,他透露自己曾打算把電單車的汽油取出,但不成功,於是他前往油站及要求職員填充汽油在涉案膠樽內,但遭職員拒絕。被告再接觸貨車司機,最初亦遭拒絕,但被告稱急須上班,故貨車司機同意,而被告給了對方320元作報酬。

求情稱因妻有外遇致其情緒失控犯案

庭上透露,被告持香港身份證,他過去沒有案底,案發前曾任職洗碗工和清潔工。

辯方求情時,指本案由家庭紛爭引起,而事主傷勢較輕微,被告並沒有意圖對整棟大廈縱火。被告又表示,他的朋友酒後到他家中與妻子Y發生關係,而X當時亦在單位內,此事令他無法接受,他因此情緒失控而犯案,辯方指本案屬單一事件,被告過去品格良好,從事兩份工作及為家中經濟支柱,望法庭給予被告更生機會。

案件編號:DCCC73/2026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