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兩女遊泰再賣往緬甸詐騙園區 官斥美容師泯滅人性判囚4年
發佈時間:16:56 2026-10-27 HKT
美容師聲稱提供免費機票和住宿,誘騙兩名女子出遊到泰國,又要求她們運送泰銖。惟兩女到埗後隨即被持槍和棍等武器的男子押送至緬甸,並獲告知已遭「賣」到詐騙園區,須支付50萬美金才可獲釋。涉案美容師早前承認欺詐罪,今日(27日)於區域法院判囚4年。法官謝沈智慧斥被告行為歹毒、泯滅人性,須判處嚴厲刑罰,以起阻嚇作用。
法官今判刑時提到,辯方援引一系列欺詐案例作求情文件,惟該些案例均為網上騙案或「猜猜我是誰」騙案等,而本案則涉及販賣人口、人身安全和自由等,與該些案例截然不同;本案亦與販賣人口作賣淫的案例不同,兩名事主被押解到詐騙園區及被囚禁,情況極為可怕,兩人最初更被要求交出50萬美元贖金,案中被告罪責不可同日而語。
官:犯罪計劃周詳 持械押解「驚嚇」
雖然辯方求情亦引用了馬智豪案例,指本案相比之下,加刑因素遠低於該案例。惟法官並不同意,指每宗案件的加刑和減刑因素不同,而且案例雖涉及5名事主,但本案同樣涉及2名事主,被告更與事主是朋友關係,事主對被告有某程度上的信任,被告更以免費旅遊去誘騙事主。
法官續指,被告自前年11月中已開始誘騙事主外遊,可謂早有預謀犯案,而被告更要求事主刪除手機WhatsApp群組訊息,藉此毀滅證據,又訛稱自己會在事主到埗後再乘坐飛機到泰國會合,而案中亦有人安排機票、司機和持械人士押解事主,犯罪計劃周詳及具跨境因素。
法官指雖然被告本身沒有恐嚇或暴力對待事主,但兩名年輕女事主遭奪去護照及押解到詐騙園區,「驚嚇程度極高」,而且馬智豪案中也沒有出現使用武器的情況,本案涉及的贖金金額亦較高。法官更提到,上訴庭顯然認為馬智豪案判刑不足以反映罪責,原審應採取較高量刑起點。
法官指被告完全罔顧兩名事主的人身安全,其行為歹毒、泯滅人性,須判處嚴厲懲罰,以收阻嚇之用,故以6年作量刑起點,基於被告認罪及減刑後,終判囚4年。
此外,雖然辯方求情指被告父親患心血管閉塞,卻因心繫被告而不願接受手術,但法官指出心血管閉塞屬身體狀況,判刑對被告家人的影響並非減刑因素,而且被告父親是成年人,是否接受手術是其個人決定,不可用作要脅法庭輕判的籌碼,加上被告親筆求情信也提到父親已治療成功,故法官不作任何額外減刑。
法官判刑後,亦向辯方大律師馬藻玉表明,法庭會細閱呈堂文件,指辯方「踩緊線」。
33歲女被告潘心怡,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案情指,前年11月中下旬,被告邀請兩名女事主一起旅行,並指會承擔所有旅費。及至12月27日,被告在Whatsapp群組中告知,已為兩人訂購機票及住宿,另要求兩人協助運送泰銖。兩人到泰國後被人持械押解,及獲告知已被「賣」到緬甸。2人去年1月因親友支付贖金才獲釋及回港。同月13日,被告被捕。
案件編號:DCCC692/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