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球室女職員涉虛報遭強姦 被控報假案 准保釋至12月訊
更新時間:15:55 2026-10-26 HKT
發佈時間:15:55 2026-10-26 HKT
發佈時間:15:55 2026-10-26 HKT
桌球室女職員涉嫌今年8月向警方虛報遭人強姦,被控1項「虛報有人犯罪」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余俊翔押後案件至12月7日再訊,被告續准以500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准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
19歲被告楊諾婷,被控於2026年8月11日,在黃大仙警署明知地向警長2087及偵緝女警員28254虛報有人犯罪,即虛報一宗強姦案件。
案件編號:KCCC3155/2026
法庭記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