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照內窺鏡休克送院亡 法醫指死因為鎮靜導致呼吸及心血管抑制而缺氧

更新時間:13:32 2026-10-26 HKT
發佈時間:13:32 2026-10-26 HKT

43歲男子2021年到尖沙咀一醫療中心進行內窺鏡檢查,期間休克送院搶救後不治。今進入第3日死因研訊,法醫供稱考慮環境證據及各科專家的資料,直接死因為因施行鎮靜導致呼吸及心血管抑制引起的低血氧症;而二尖瓣脫垂及瓣膜性心臟病屬其他重要疾病,但非直接死因。外科專家則指術前及內窺鏡程序合理,負責醫生具備資格施行麻醉,人手安排恰當;他另表示不能確實排除心律不正致死的可能性,但認為機會不大。

異丙酚及芬太尼半衰期短或已代謝

男死者黎紹康終年43歲,2021年6月10日離世。案件由死因裁判官周至偉主理,未有設陪審團,當日為死者作內視鏡檢查的劉邦茂醫生列有利害關係方,死者妻子和胞兄列席研訊。

法醫林百通引述解剖報告指,死者左心室肥厚及有擴張情況,二尖瓣有脫垂;胃部、腹腔及腸無穿孔。林初步診斷死因為二尖瓣脫垂及瓣膜性心臟病,他續指二尖瓣脫垂會增加心律不正和突然猝死的機會。報告另提及死者體內檢驗不到麻醉藥異丙酚(Propofol)及芬太尼。林解釋指2種藥物半衰期短,死者經歷了2小時急救,藥物或已代謝,故難以反向推論用藥濃度,但似乎並非因極高劑量而死。

外科專家黎德榮醫生。劉駿軒攝
外科專家黎德榮醫生。劉駿軒攝

死因為施行鎮靜導致呼吸及心血管抑制而缺氧

林認為死者生前的突發情況與內窺鏡及用藥有緊密關係,故建議法庭索取外科和麻醉科等的專業意見。林參考各科專家意見後,指在醫療紀錄中未曾提及死者氣管有異物、出現喘鳴或呼吸雜音,他認為未能解釋死者當時的低血壓和心跳過慢,故喉痙攣和上呼吸道阻塞導致缺氧的可能性較低。

而由於施行麻醉藥與突發情況時序上有緊密關聯,故綜觀臨床紀錄和病理反應,林認為最有可能的死因為施行鎮靜導致呼吸及心血管抑制而缺氧。林最終評估直接死因為因施行鎮靜導致呼吸及心血管抑制引起的低血氧症;而二尖瓣脫垂及瓣膜性心臟病屬其他重要疾病,但非直接死因。

專家指當日內窺鏡檢查醫護符合資格及指引

外科專家黎德榮醫生指死者生前的身體狀況,劉邦茂醫生當日安排胃鏡是合理。胃鏡一般可用監察麻醉或靜脈注射麻醉,依照病人狀況而定。黎續指,異丙酚可使整個程序無痛,病人能迅速恢復,而由進行內窺鏡的醫生施藥,僅在10萬宗出現0.6宗死亡個案。

黎提及對於健康的人而言,由麻醉科醫生施藥成本較高;一般專科醫生毋需接受特別麻醉訓練,因他們本身的訓練已包括麻醉,因此劉邦茂醫生符合資格,而當時的註冊護士等屬有適當資歷的人士。黎進一步形容死者的內窺鏡程序「成個過程都好順利」,術前準備及檢查足夠,劉邦茂醫生和其同事符合衛生署相關指引。

研訊明續。

案件編號:CCDI-269/2022(MC)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