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羅行動︱食環署提12宗檢控 旺角有超市賣變質水果 署方申明經營者負有下架責任
更新時間:19:34 2026-10-02 HKT
發佈時間:19:34 2026-10-02 HKT
發佈時間:19:34 2026-10-02 HKT
食環署今日(2日)展開第三日「天羅行動」,截至今午6時,署方共巡查了542間食物業處所,當中包括435間超級市場、50間食肆,以及57間其他食物業處所,共提出12宗檢控。就早前旺角區有超市涉售賣變質水果,署方強調已即時跟進,並重申政府監管不能取代零售商的日常管理,經營者必須履行主體責任,主動將不宜食用的食品下架,以保障食物安全。
執法行動方面,署方在行動中合共發出了47張「消除蟲鼠通知」、28張改善清潔或維修通知,並發出了一項警告,以及正式提出12宗檢控。
跟進旺角超市售變質水果 強調經營者下架責任
針對旺角區有超級市場出售狀況欠佳水果的事件,食環署表示在知悉情況後已立即作出跟進。署方重申,政府的食物安全監管並非旨在取代零售商的日常貨品管理,亦不等同為消費者逐件判斷食品的新鮮程度。經營者對此負有主體責任,必須做好日常檢查,包括迅速將不宜供人食用的食物下架並停止出售。
「天羅行動」主要按風險評估,針對食物業處所的環境衞生、防治蟲鼠、食物貯存及處理等情況進行巡查執法。此專項行動並不能免除經營者本身對貨品的檢查及下架責任。若市民發現個別零售食品懷疑變質,食環署會按既定投訴程序跟進,包括核實涉事食品、購買及保存情況,並按需要巡查處所及蒐集證據。署方將集中處理涉及食物安全、衞生及涉嫌違反法例的情況,並會在取得具體資料或證據後依法跟進。
網上片段僅屬線索 檢控須結合客觀證據
對於網上流傳的相關片段,食環署指出,網上片段雖可作為調查線索,但並不自動等同足以提出檢控的證據。署方必須結合投訴人提供的資料或口供、現場調查結果,以及其他可取得的客觀證據進行整體評估。一旦有足夠證據顯示存在違法行為,署方定會依法處理。
由於個別食物投訴與「天羅行動」的專項巡查重點性質不同,兩者將按各自的既定機制並行處理。食環署會繼續根據實際風險及巡查結果,適時調整「天羅行動」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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