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控方指鄺球租屋後到刀具店購碎肉工具 鄺港傑買膠箱、手套及繩子
發佈時間:11:23 2026-10-02 HKT
28歲名媛蔡天鳳(Abby Choi)2023年2月疑遭殺害後碎屍肢解,蔡天鳳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前夫兄長鄺港傑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高等法院本周三正式開審,控方今早繼續其開案陳詞指,鄺球案發前往大埔汀角路龍尾村視察及量度單位尺寸,租用龍尾村單位後疑為殺人計劃作準備,四處添置各類工具以協助盛載蔡天鳳屍體及肢解蔡天鳳。鄺港傑及鄺球曾購買兩個一式一樣的帶輪子長方形塑料大收納箱、大型攪拌機、切肉機、手套、電鋸、膠靴、大湯煲、索帶、鐵鎚及行李箱等。
控方指鄺球買大型攪拌機與巨型行李箱、鄺港傑購手套、索帶
控方引述閉路電視片段,鄺球在2023年2月2日親自到大埔汀角路龍尾村視察單位及量度單位尺寸,並與兩名兒子鄺港傑及鄺港智多次通話,顯示兩名兒子均有參與租用單位的決定。2月4日,鄺球前往家品店購買傢俬,包括桌子、椅子及沙發床等,並要求家品店送貨到單位,事發後警方在單位內發現該些傢俱。2月5日,鄺球前往龍尾村的餐廳「BB開心棧」與地產經紀完成租用龍尾村單位的事宜,收取單位鎖匙,及後開始著手購買處置蔡天鳳屍體的工具。2月6日,當時鄺球沒有私家車,因此鄺港傑須用蔡天鳳的私家車。鄺港智另跟朋友借了另一輛車。
2月7日,鄺港傑前往宜家傢俬購買帶輪子長方形塑料收納箱及密封塑膠袋(zip lock bags),及後駕車離開商場Megabox,並與鄺球會面及將塑膠箱從車上取出。2月8日,鄺球購買大型攪拌機(mixing machine)、金屬盤(metal tray)、巨型行李箱等。鄺球與鄺港傑商討後,決定在單位內安置大湯鍋及切肉板等。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兩父子在車外商討購買什麼工具,鄺港傑在討論期間曾用手展示由上而下的切割動作。


其後二父子分頭行事,鄺球在刀具店購買切肉機(chopping machine)、繩索(rope),並用手量度桌子的尺寸。而鄺港傑則前往五金店購買5對手套、索帶(cable ties)及繩索等。其後二人駕車回龍尾村,鄺球在龍尾村四處徘徊。
鄺球鄺港傑分別買電鋸、垃圾袋與收納箱 鄺港智曾到訪龍尾村單位
控方指,鄺球租用龍尾村單位後每日均在單位附近流連及逗留。2月9日,鄺球繼續購買及收集所需物品,購買廚房剪刀及一些噴霧。2月10日,鄺球一度想購買帳篷,其後購買電鋸、膠靴、清潔用品、大湯鍋及垃圾袋,鄺港傑到宜家傢俬再度購買一式一樣的帶輪子長方形塑料收納箱,而當日用於付款的八達通卡其後在龍尾村單位被發現,有被利器切斷的痕跡。
控方提到,購物計劃是三父子共同認知,而值得留意是指,鄺港智在2023年2月11日,第一次到訪龍尾村單位,亦是鄺港智在蔡天鳳死亡前唯一一次到訪龍尾村單位,相信他也沒想到屋內已添置這麼多所需用品。而2月12日,鄺港傑如常在清早駕車出門。
鄺港傑、鄺球、鄺港智同被控1項謀殺罪及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村屋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並在2023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於同地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
本案由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控方由外聘資深大律師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及吳希樂、檢控官尹培軒代表,鄺港傑由大律師Trevor Beel代表,鄺球由大律師戴奧偉(Oliver Davies)代表,鄺港智由大律師安華暉(Andrew Raffell) 代表。
案件編號:HCCC198/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 黃巧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