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營地掌摑及罰站8歲男童 女教練被控兩虐兒罪 准簽保守行為3年

更新時間:12:14 2026-09-23 HKT
發佈時間:12:14 2026-09-23 HKT

51歲女教練前年8月在長洲明愛明暉營掌摑8歲男童,並要求男童到戶外「罰企」,因而被控兩項虐兒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被告承認案情後,獲准自簽2000元及守行為3年,控罪撤回。

被告趙軼群、今由普通話傳譯員協助應訊,她被控1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及1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趙軼群涉於2024年8月8日在長洲明愛明暉營,身為對8歲兒童X負由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及涉於同地同日故意虐待X。

案件編號:ESCC993/2026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