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威脅發布他人私密影像 26歲男准保釋至11.16再訊
更新時間:16:05 2026-09-17 HKT
發佈時間:16:05 2026-09-17 HKT
發佈時間:16:05 2026-09-17 HKT
26歲男子涉嫌威脅他人發布對方的私密影像,被控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應申請押後案件至11月16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被告陳祉祐,被控於2025年7月6日,在香港威脅會發布X的私密影像,而在作出威脅時,他的意圖是該項威脅致使X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或知道該項威脅會或相當可能會致使X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或罔顧該項威脅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致使該X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而X沒有同意該項威脅會作出的發布,及被告不理會X是否同意該項威脅會作出的發布。
案件編號:KTCC1873/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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