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威胁发布他人私密影像 26岁男准保释至11.16再讯

更新时间:16:05 2026-09-17 HKT
发布时间:16:05 2026-09-17 HKT

26岁男子涉嫌威胁他人发布对方的私密影像,被控未经同意下威胁发布私密影像罪,今于观塘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应申请押后案件至11月16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文件。期间被告获准保释候讯。

被告陈祉祐,被控于2025年7月6日,在香港威胁会发布X的私密影像,而在作出威胁时,他的意图是该项威胁致使X受到侮辱、惊吓或困扰,或知道该项威胁会或相当可能会致使X受到侮辱、惊吓或困扰,或罔顾该项威胁是否会或相当可能会致使该X受到侮辱、惊吓或困扰,而X没有同意该项威胁会作出的发布,及被告不理会X是否同意该项威胁会作出的发布。

案件编号:KTCC1873/2026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