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涉教唆虛報學歷申高才通 押後11月再訊
更新時間:12:53 2026-09-15 HKT
發佈時間:12:53 2026-09-15 HKT
發佈時間:12:53 2026-09-15 HKT
3男涉嫌於前年教唆他人虛報擁大學學歷,及至少3年工作經驗,以申請「高才通」。3人同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教唆作出虛假陳述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裁判官彭亮廷應申請押後案件至11月10日,以等候律政司法律意見。彭官另批准其中2名被告押後期間離境。
3名被告依次為41歲王亮、49歲⾺紹雲及56歲楊冠永,他們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教唆、慫使或促致作出虛假陳述罪。控罪指,3被告於2024年3月29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教唆、慫使或促致潘哲為取得入境證,即一張根據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入境許可,而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申請時潘聲稱曾獲高才通計劃下的合資格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並在緊接申請前5年內,累積至少3年工作經驗。
控方表示有關兩地跨境銀行紀錄的調查已完成,申請押後至11月10日,以等候律政司最終的法律意見,期望屆時會有結果。彭官批准押後,同時准許⾺紹雲及楊冠永於押後期間可以離境,兩人保釋金由原來各2萬調高至4萬元;兩人須在返港翌日到警署報到。而王則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編號:STCC1401/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