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危駕小巴致12人傷 罰款$3000及停牌9個月

更新時間:11:54 2026-09-15 HKT
發佈時間:11:54 2026-09-15 HKT

76歲老翁今年4月在青衣駕駛公共小巴時,因未及時發現前方有貨車,而在無減速下撞上貨車車尾,造成12名小巴乘客受傷。老翁今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裁判官黃國輝指本次事件導致多人受傷,幸好只是輕傷;考慮到被告初犯等因素,終判罰款3千元及停牌9個月。

切線無減速撞上停泊路邊貨車

被告楊任深,承認在今年4月18日,在香港新界青衣青康路近燈柱W4663(往涌美路方向),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公共小型巴士。

案發當日,青康路能見度及天氣良好,一輛貨車停泊在左一線。被告駕駛涉案小巴在左二線行駛,車上有14名乘客。被告未有察覺到停泊的貨車,其後從左二線切入左一線,沒有減速或煞車。他有至少7秒時間作出反應,然而小巴在無減速或煞車下撞上貨車。

有25米距離發現貨車並有至少7秒時間反應

事件導致小巴前方嚴重損毀,車上有12名乘客受輕傷送院,另外2人之後自行求醫。被告在拘捕及警誡下保持緘默;調查顯示被告應在25米外發現貨車,並有至少7秒時間反應。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1980年獲得駕駛執照後,紀錄一直良好,他直至案發時已兼職駕駛小巴約18年。辯方力陳被告對事故感到非常內疚和後悔,事前已打算退休,事後亦主動向運輸署交出小巴牌照,不再駕駛,因此重犯機會極低。辯方冀望法庭考慮被告的年紀和過往紀錄,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STCC3396/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