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蘇潁涉推跌前女友獲撤罪 入稟申禁制前女友騷擾親友同事

更新時間:17:46 2026-09-04 HKT
發佈時間:17:46 2026-09-04 HKT

39歲大律師蘇潁早前涉在街頭推跌前女友,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年3月獲控方撤控。蘇潁昨入稟高等法院展開民事訴訟,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前女友以任何方式聯絡、接觸、騷擾、恐嚇他與其親友、同事及工作伙伴等,禁止踏足其住所及相關大律師事務所等。案件已排期在9月11日開庭處理。

蘇潁早前被控於2026年1月24日在香港仔南寧街香港仔中心4期地下某藥妝店外襲擊李樂童,因而對李樂童造成身體傷害。控方今年3月申請撤回控罪獲批。

申禁騷擾4人及不准靠近5間律師與大律師行

蘇潁(So Wing Winky)昨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李樂童(Lee Lok Tung),要求法庭下令全面禁止李樂童接觸、騷擾、恐嚇蘇潁、蘇潁母親Anita Kho Mei Soang、Yang Dongyue、Koe Yeet四人,以及張奧偉爵士大律師辦事處(Sir Oswald Cheung's Chambers )、Resolution Chambers及Rede Chambers的現任及前任成員與員工。

蘇潁另要求法庭下令李樂童不得實際出現在蘇潁、蘇潁母親Anita Kho Mei Soang、Yang Dongyue、Koe Yeet四人的100米範圍內,不得進入或走近被告住所、Yang Dongyue住所及上述3家大律師行的50米範圍,不得騷擾或恐嚇兩家合作律師樓麥耀華律師行(B Mak & Co Solicitors)及謝道存律師事務所(TC Tse & Co Solicitors )、不得非法侵入蘇潁的房產。

求禁發布貶損相關人士與大律師行言論

除了法律程序文件送達外,蘇潁要求禁止李樂童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接近或聯絡他、其母親、Yang Dongyue、Koe Yeet、其同事及客戶,禁止李樂童印刷、製作、寄發任何含有貶損上述人士或相關大律師事務所言論的資料,禁止李樂童監視或調查他們。

蘇潁又要求法庭禁止李樂童向第三方透露任何與本訴訟程序有關的資訊,以及警告第三方蘇潁已展開或可能展開任何訴訟程序。不過,蘇潁表明其禁制令申請不阻止李樂童依法向警方或當局作出披露。

案件編號:HCMP1501/2026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