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認以假學歷報科大碩士課程還押候懲 稱後期始知中介交假文件 順水推舟入學

更新時間:19:01 2026-09-03 HKT
發佈時間:19:01 2026-09-03 HKT

33歲持雙程證女商人認於2022年向科大虛報學歷,自稱獲美國德克薩斯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授予學士學位,其後獲取錄並頒授科大理學碩士學位。被告遭揭發在警誡下表示,支付了50萬元人民幣予中介後發現學歷屬虛假,覺得既已作出犧牲便順水推舟繼續入學。女商人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押後判刑至9月16日,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王宇陽,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指她於2022年2月4日至12月19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誤導香港科技大學職員自己擁有德克薩斯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的學士學位,而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科技大學提供的教育服務,即理學碩士的教育服務。

科大頒授碩士學位前發現被告提交學歷作假

被告原被控另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現獲撤回。控罪指她涉於2021年12月6日,為取得入境證,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不信為真確的申述,即在一份來港就讀入境許可申請,聲稱獲得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的學士學位。

案情指,科大於2021年10月15日收到以被告之名申請入讀理學碩士(環球中國研究)課程,申請中聲稱被告持有德克薩斯州大學奧斯汀分校(UTA)的文學士學位(Bachelor of Arts),並附上學位證書、成績單等資料。

科大相信上述資料為真確,遂於2021年11月17日取錄了被告,她在2022年2月開學至同年12月完成課程,她在2023生1月30日獲頒碩士學位。科大發現被告申請時使用虛假學歷證明,向UTA求證得知被告無入讀該校。

被告稱得知學額因中介假學歷而獲取仍入學

被告回覆科大查詢指,她尋求了中介協助申請課程,並提交了所有資料及文件予中介,之後獲告知被取錄。被告在處理學生登記時,發現科大保留的學歷資料與她的文件不符,惟因她已辭職及支付了學費和租金,故繼續入學。科大其後撤銷授予被告的碩士學位並報案;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表示被告從未申請任何美國學生簽證。

被告去年11月9日入境時被截停,在警誡下她承認從未入讀UTA,但曾支付中介人民幣50萬元以申請涉案碩士課程,以及入境證等。當被告發現虛假資料向中介查詢,反獲告知以她真實學歷無法入讀課程。被告覺得已犧牲了許多,儘管她清楚知道申請的學歷為虛假仍然入學。

案件編號:KTCC517/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