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課輔導班導師非禮11歲男童 認兩罪判囚10個月
發佈時間:16:37 2026-09-03 HKT
48歲前中大行政主任於2022年在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擔任功課輔導班義務導師期間,非禮當時11歲男童的臀部和下體等。他被控3項非禮罪,經審訊後,其中兩罪罪脫,律政司提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涉案男子早前承認該兩項非禮罪,暫委法官香淑嫻今於區域法院判刑指,被告與男童存在年齡差距,被告是男童的補習老師卻違反誠信,利用補習接觸男童,終判處他入獄10個月。
X不願重提非禮舊事拒接受創傷評估
香官判刑時指,48歲被告與案發時11歲男童X存在年齡差距,被告是X的補習老師,其非禮行為是破壞誠信。而且本案非單一事件,被告分別2日非禮X的不同部位,2日分別歷時8分鐘及31分鐘。案發後,X因不願重提舊事而拒絕接受創傷評估,惟法庭不能忽視事件對X造成的影響。香官直指,被告多年為兒童義務補習,本身應屬良好品格,但卻利用與兒童接觸的便利,終判處他入獄10個月。
被告無戀童癖及性變態重犯機會中度偏低
香官引述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承認觸摸X的腿部及頭部等,及從後擁抱X,彷如父親及兒子的愛,現在回想知道自己越過教師及學生的界線,日後會避免與兒童獨處,及避免與兒童相關的義務工作。報告另提及,被告沒有戀童癖及性變態,亦沒有對未成年兒童有性癖好,利用性來舒緩壓力,其重犯機會屬中度偏低。
X向母親揭露遭被告摸臀及下體
案情指,11歲男童X自2018年起參加涉案社區協會的功課輔導班,而被告自2011年開始擔任該班義務導師。X在2022年8月27日向母親表示遭被告觸摸臀部和陰莖。閉路電視顯示,被告在2022年8月20日在課室內,多次用手觸摸X的大腿、陰莖、腰部和胸部等,歷時8分鐘;及在8月27日,被告觸摸X的下體及胸部,另用手拍X的臀部及拉起X的上衣摸腰,並擁抱X,歷時31分鐘。被告同年9月被捕。
男被告何永恒,承認於2022年8月20日及27日在深水埗非禮當時11歲男童X。他另於同年8月13日非禮X,前年被裁定1項非禮罪成、判囚7個月。
案件編號:DCCC106/2023
法庭記者:黃巧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