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病房內摸女護士臀部 醫療助理非禮罪成 還押候懲

更新時間:16:04 2026-09-01 HKT
發佈時間:16:04 2026-09-01 HKT

35歲男醫療助理今年初在律敦治醫院的病房內摸女護士臀部,他否認非禮罪,在審訊中辯稱急於下班,在病床之間的狹窄通道走過時「屁股唔小心撞到佢(女事主)屁股」。裁判官王證瑜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時,指被告說法不合理,他可以簡單地要求女事主讓開,只須花費很少時間,也不影響其工作,加上被告在警誡下曾招認「一時衝動、情不自禁」而犯案,終裁定被告罪成,還押至9月16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心急下班「夾硬攝過」病床間狹窄通道說法不合理

被告黃智恆,被控於2026年1月29日,在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66號律敦治醫院某病房內猥褻侵犯女子X。控方案情指,X當時為病人量血壓,突然感到臀部被人掃了一下,歷時約1秒,X回頭便看見被告在身後,他正在走出床與床之間的通道。X直言通首空間狹窄,但作為正常成年人理應不會「夾硬攝入去」。

王官裁決時指,被告辯稱涉案病床之間通道狹窄,但他不同意當時可以先請X讓開,因為他想盡快下班,也想去察看其他病人有沒有需要,及檢查須否補充物資等。王官認為被告的說法並不合理,指被告可以、亦應該簡單地請X讓開,這只會花費他少量時間,並不影響其工作。

警誡下稱「一時衝動情不自禁摸一下」

雖然辯方挑戰被告的警誡供詞呈堂性,被告亦辯稱他被警員施行警誡時,他不知道有緘默權及說話可能被呈堂作證,因為他沒有留意警員警誡詞的內容,但王官認為被告此說法並不合理;警員雖然沒有向被告完整讀出羈留人士通知書的內容,只讀出了標題,但警員讓被告自行閱讀了整份通知書,故王官認為並未構成不公。

此外,辯方指警員在現場沒有即時記錄被告警誡供詞,但王官指被告在警誡下稱「我明白,我係一時衝動,情不自禁摸咗佢一下」,此說法簡單和簡短,故警員能夠記下內容亦屬合理。

王官終裁定被告非禮罪成。辯方求情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罰,指被告初犯,犯案時間僅一秒及只犯案一次,案件亦非違反誠信性質,被告在求情信向法庭致歉,他已感到內疚和懊悔,承認不再重犯,他願意承擔犯下的罪行及不再推卸。被告父母求情信則指被告本性善良,是家中精神和經濟支柱,事件令父母感到痛心。

案件編號:ESCC641/2026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