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恐嚇「剁死」房署職員 六旬漢刑恐罪成判100小時社服令
更新時間:11:48 2026-08-31 HKT
發佈時間:11:48 2026-08-31 HKT
發佈時間:11:48 2026-08-31 HKT
六旬保安員涉年初於葵涌東邨,對上門家訪的房屋署男職員亮刀,並恐嚇「信唔信我用把刀剁死你!」。保安員早前經審後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熊雪如指公職人員的安全必須受保障和尊重,即使有衝突,法庭絕不允許以武力相待。熊官直言本案性質嚴重,判監有例可循,惟念及被告一生人循規蹈矩,亦展示悔意,法庭姑且給予一次機會,警惕被告別再魯莽行事。
法庭不容以武力相待
66歲被告楊義亮被控於2026年1月27日,在香港新界葵涌葵盛東邨盛國樓某層走廊威脅男子李東陽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
熊官判刑時表示,本案涉及持刀對待執行職務的房屋職員,性質及案情均屬嚴重。法庭必須強調公職人員常需出勤,例如上門家訪,他們的安全須受保障及尊重。即使職員與受訪者之間有衝突,法庭絕不允許以武力相待,判處入獄亦有例可循。
對犯案感懊悔望獲輕判
然而熊官見被告年過六十,過往無案底,「一生人可謂循規蹈矩」,踏實工作和生活。被告獲家人支持,工作上也獲正面評價,雖然剛遭辭退。社會服務令報告另顯示被告有悔意,法庭認為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以義務工作形式承擔責任,同時警惕被告別再魯莽行事;熊官終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願意履行社會服務令,家人及社工均會支持他更生。辯方透露被告在候審期間,因誤會保釋條件包括「不準回家」,而有一個多月在外流離浪蕩;被告亦剛剛被僱主辭退,因保安員不能有案底。辯方力陳被告對犯案感到懊悔,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WKCC546/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