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狗」慘劇 52歲男狗主被控2項容許大狗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罪 准保釋候訊

更新時間:13:18 2026-08-20 HKT
發佈時間:10:12 2026-08-20 HKT

元朗日前發生「狗咬狗」慘劇,1隻混種西班牙藏獒「拉里」在半小時內先後咬死2隻細狗,被漁護署人員帶走。「拉里」今年7月及8月期間,至少兩次在元朗公眾地方未有按照法例穩妥牽引,52歲男狗主伍瑞庭今早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控2項《危險狗隻規例》 下的容受大型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罪。被告暫准毋須答辯,押後至10月29日再訊,期間獲准以現金3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住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一經定罪可判監禁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 第9條,任何人一經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3個月。

被告伍瑞庭被控於2026年7月10日及8月17日,容受壹隻大型狗隻(即壹隻雄性黃色混種狗),在沒有以一條長度不超逾2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下進入或留在新界元朗YOHO MALL三期地下對出及元點戶外廣場的公眾地方。

案件編號:TMCC1676/2026
法庭記者:陳子豪